首先,我要承认,本人贪便宜。一个穷学生,想买移动硬盘想了一年了,可是囊肿羞涩。所以我看到卓越的118元硬盘时立马订购了两个,还有个是朋友要的。
本人于2010年1月23日订购了两块PQI H560 320GB 移动硬盘,使用支付宝付款。订单显示缺货。
25日下午15时,卓越突然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删除了订单,并且未将款项退回我的支付宝,而是留在所谓的“我的卓越账户”中。
17时,我收到了卓越的邮件:“我们抱歉地通知您,您在卓越亚马逊网站上购买的劲永牌320GB移动硬盘的价格出现错误。卓越亚马逊上有数百万种商品,因此有些时候难免会出现这类问题。根据我们在卓越亚马逊网站上公布的使用条件中的价格政策:http://www.amazon.cn /static /claim.asp?uid=478-5181363-0560506,出现商品价格错误问题时,如果商品正确价格高于错误的标价时,我们不得不取消您的订单,并且通知您。因此,您的订单已被取消。如果您仍然想购买这个商品,请根据正确的价格再次购买。”
卓越将商品放置在其销售网页上,并且明确标明了折扣的情况下,已经形成了要约邀请,而我下订单的行为属于要约,卓越确认了订单,即构成承诺。双方已经达成了合同。卓越在未通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删除订单,即是单方违约。
卓越所谓 “此订单确认信仅确认我们已收到了您的订单,只有当我们向您发出送货确认的电子邮件通知您我们已将产品发出时,我们和您之间的订购合同才成立。 ”的说法违反了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应属无效。
原以为这是卓越的大酬宾,即使是标错了价格,也会好好得与消费者商讨,并进行补偿。没想到卓越连个通知都没有就删除了订单。
各位试想一下,过年了,商场里2元的可乐折扣成5毛了,你高兴得买了2箱,付了款,可是店家突然说,我们商店的标价标错了,不能卖给你了,钱存到你在我们商店的会员卡了……你要去回自己的钱,请自己去联系客服……
卓越啊,你怎么接连出错,一点教训都不吸取,态度还如此蛮横?
如果不是“有关与您访问卓越亚马逊网站或通过卓越亚马逊网购买的产品的任何形式的争议应提交北京市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我已经在起诉你的路上了。
本文用菊子曰发布